1、基本情況(需方提供):
1.1、系統排氣量:30000m3/h
1.2、廢氣主要成分:VOC。
1.3、排氣濃度為200-800mg/m3。
2、設計及制造要求:
2.1、凈化系統設計達到 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極值二級。
2.2、凈化裝置要求操作簡單、運行平穩、 可靠,符合電機類設計標準。
2.3、凈化系統投資 經濟,運行費用低為原則。
3、凈化工藝設計:
廢氣波動較大,大部分在低濃度大風量。一般可選用吸附催化氧化+催化燃燒脫附凈化系統(分離式)。
3.1、處理額定濃度設計:
3.1.1、系統處理額定濃度為: 200-800mg/m3;
3.2、處理額定風量設計:
3.2.1、系統處理額定風量為: 30000 m3/h;
3.3、凈化工藝流程圖:
3.3.1、系統凈化工藝流程圖:
3.4、催化燃燒型脫附凈化裝置工藝流程圖:
3.5、陳述:
產生的有機廢氣進入吸附前處理器進行顆粒物、油污的凈化,以防污染吸附載體。然后就進入有機廢氣濃縮吸附催化氧化凈化裝置內進行凈化處理。吸附凈化裝置主要采用物理凈化法把有機廢氣吸附在吸附載體上達到凈化目的。本凈化裝置吸附載體采用活性炭纖維材質,其吸附量比活性炭顆粒一般大20~100倍。因此凈化裝置具有體積小、凈化效率高、活性好等優點。凈化裝置的吸附載體采用抽屜式模塊,快速夾頭封閉,一般在5分鐘就可以裝卸完畢。使用壽命為1年。
吸附凈化裝置吸附工作區為見圖陰影部分,其周期為15天。飽和后由催化燃燒脫附凈化裝置進行脫附 處理。具體周期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當吸附凈化裝置超越陰影部分工作區說明需要進行 處理。
根據吸附原理和本公司特定的工藝,吸附機理主要為物理吸附、并由部分化學吸附,在整個吸附過程中會產生吸附熱。因此,在吸附系統中增加冷卻新風,來調節吸附熱,達到 運行。
吸附周期一般為15天,在凈化設備上有壓差表,壓差讀數超過 數值,說明應該脫附 。吸附載體飽和后到脫附裝置進行 處理。
催化燃燒脫附系統:
催化燃燒脫附凈化裝置主要與濃縮吸附催化氧化凈化裝置配套使用。
取出濃縮吸附催化氧化凈化裝置內已經飽和的吸附載體,放置在脫附爐內,通過電加熱預熱溫度達到120~300℃時,在催化劑的作用下,使有機廢氣在較低反應溫度下進行催化分解反應,生成二催化碳和水(蒸發),并釋放熱量,再利用其釋放的熱量進行脫附 ,使吸附載體脫附后再繼續使用。基本特點是:凈化效率高、燃燒溫度低、工藝簡單、操作方便、 可靠等。
每月基本上脫附2-3次,每次脫附時間每套系統為1天(8小時工作制)。脫附人員由使用單位安排操作人員,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或制造商到現場進行脫附操作處理。
3.6、控制系統及原理:
3.6.1、溫度控制:
3.6.1.1、主要控制催化前、催化后溫度。當超過設定溫度時,報警并自動關閉電加熱部分。
3.6.1.2、在設定范圍內達到 溫度數值自動關閉和啟動電加熱部分。
3.6.2、風機控制:
3.6.2.1、風機與電加熱互鎖控制,先啟動風機,后啟動電加熱,反之無效。
3.6.2.2、過電流、短路、過載保護。
3.7、配電功率:
3.8、凈化后的廢氣排放總量及地方排放標準: 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極值二級。
結論:1、有機廢氣經綜合治理后能達到 和地方排放標準。
2、達標濃度為 終排放濃度。
附言:如果要提高凈化后的參數,應調整方案設計。目前大部分地區都在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有新的要求及時調整。
4、運行費用: